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调查的通知
时间:2016-04-08 10:58:58
各相关编写出版单位:
教材是中小学教学的重要资源,直接影响学生培养质量,关系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和根本利益。《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为落实《义务教育法》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的管理,确保教材质量,请对本单位编写、出版的国家课程教材进行全面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单位编写、出版的所有现行国家课程教材。
二、调查内容
1.本单位对经审查通过的高中阶段教材和2012年及以后经教育部审定的义务教育阶段教材是否自行进行过修改。如果有,请详细说明修改内容。
2.本单位编写、出版的教材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方面是否存在需要改进完善的内容。
3.教材中是否存在不符合教材印制规范的内容,如印制或夹带广告等。
三、工作要求
1.认真调查,如实报告。调查过程中,要充分听取一线教师的意见,了解教学实际中发现的教材问题。对于教材中存在的问题及自行修改情况,要如实在调查报告中进行说明。调查完成后,我部将组织对部分教材进行抽查,如果发现对教材存在的问题及自行修改情况隐瞒不报,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发现问题,及时申请修改。对于教材中发现的政治性、思想性或严重科学性问题,要在2016年4月15日前向我部教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进行修改。
四、材料报送
1.本单位编写出版教材的调查报告。报告内容框架:调查工作基本情况、发现问题情况及分析、教材修改情况。
2.对本次调查发现问题进行修改后的本单位编写出版的义务教育阶段教材(现行品德教材、部编三科教材以及高中教材除外,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3.本单位2015年秋季教材使用情况表(见附件,附件表格请登录https://www.ncct.edu.cn网站“教材建设”栏目下载)。
请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根据调查问题进行修改后的教材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中小学教材管理系统,进入“样书管理”—“基本操作”—点击

附件: 出版社 2015年秋季教材使用情况表 https://www.ncct.edu.cn/uploadfile/2016/0408/20160408110551487.xls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3月18日
补充说明:https://www.ncct.edu.cn/uploadfile/2016/0419/20160419103824106.docx